财政部: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该文作者文章转自华尔街见闻,如有侵权立即删除。 重要声明:上述内容及观点由智昇研究提供,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分享至: 上一页 文章 【即时新闻】美国芝加哥联储主席称美联储不再处于“黄金之路”上 下一页 文章 【即时新闻】加拿大设立“战略应对基金”应对美国汽车关税威胁 推荐阅读 【即时新闻】柬埔寨与泰国就停火协议达成共识 2025年8月7日 【即时新闻】特朗普称美将对芯片和半导体征收约100%的关税 2025年8月7日 【即时新闻】特朗普称“台积电将在美投资3000亿美元” 台积电回应:无评论 公告为准 2025年8月6日